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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寄存架:立法与宣传助推公墓建设

更新时间:18/10/2024 09:15:11 浏览:273,1,0次
  公墓的建设与发展是殡葬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殡葬改革的深化,公墓建设成为城市发展中不可忽略的因素。
  梅州第一家经营性公墓是1994年建设的梅江仙鹤山庄公墓。随后,梅县南榕仙庄公墓、大埔县仙祖陵园、兴宁市金凤山公墓先后出现,成为城区居民存放先人骨灰的主要场所。梅州市的公益性公墓则兴建于“十五”期间(2001~2005年)。据市民政部门统计,目前我市已建成公益性公墓76座,公益性骨灰楼堂32个。
  为节约殡葬用地,改革丧葬习俗,2005年,市政府出台《梅州市遗体火化后骨灰管理规定》,加强骨灰去向管理,在鼓励骨灰以进公墓或骨灰楼(堂)的方式集中安放的同时,积极推广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树立文明节俭办丧新风。《梅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指出,不鼓励以墓葬方式安放骨灰,应积极推广树葬、海葬等节地葬法,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
  据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每年4月为殡葬宣传月,期间市民政局都会通过向市民发送宣传单、在报纸上刊登宣传内容、制作电视专题节目等方式向市民宣传殡葬知识。今年民政部门向市民派发了5万多份宣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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