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墓地骨灰寄存设备公司

骨灰寄存政府将定价

更新时间:18/10/2024 09:15:10 浏览:251,1,0次

  国家发改委会同民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根据殡葬服务需求特点,《意见》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在保证基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殡葬服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其中,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殡葬服务是涉及民生的重要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在相关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殡葬行业得到了较大发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殡葬需求。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社会对一些地区殡葬服务行为不规范、殡葬用品和经营性墓地价格偏高等问题反映较多,有的地方存在殡葬服务单位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殡葬管理和投入体制机制不顺,一些基层殡葬单位经营较困难。按照“十二五”期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收费监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减轻群众丧葬不合理负担,切实保护群众利益。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在前期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意见》。

  此外,针对当前社会上反映的突出问题,《意见》要求各地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定价行为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要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对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采取严格的政府定价管理,实行低收费政策,满足群众基本需求。《意见》强调要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和节地环保的丧葬方式。

  发改委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举报电话、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抓紧对本地区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和收费行为。各地清理后重新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要向社会公布。

  《意见》强调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骨灰存放格位、殡葬用品时,要注重满足中低收入群众的需要。对享受民政部门各类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各地政府要研究制定基本服务收费减免政策及政府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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